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长沙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,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。其地域范围为东经111°53′-114°15′,北纬27°51′-28°41′。东邻江西省宜春地区和萍乡市,南接株洲、湘潭两市,西连娄底、益阳两市,北抵岳阳、益阳两市。东西长约230公里,南北宽约88公里。全市土地面积11819.5平方公里,其中城区面积556平方公里。长沙是一座有2000余年悠久文化历史的古城,早在春秋时期,就是楚国雄踞南方的战略要地之一。汉朝的刘邦立国之后,于公元前206年改临江为长沙,并设立汉朝的属国—-长沙国,自此之后,长沙开始筑建城墙,并逐渐成为兵家必争之地。长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。气候特征是:气候温和,降水充沛,雨热同期,四季分明。长沙市区年平均气温17.2℃,各县16.8℃-17.3℃,年积温为5457℃,市区年均降水量1361.6毫米。景观:岳麓山、桔子洲、天心阁、烈士公园、月亮岛等。